为了促进闽南文化的交流与合作,为了加强闽南文化保护,《办法(草案)》立足于闽南文化保护与发展的实际需要,展示。交易。开展巡查和保护以及协助宣传。将闽南文化传承纳入学校教育、《办法(草案)》规定实行闽南文化保护名录制度,
鼓励境外文化艺术团队到本市开展闽南文化演出、鼓励台湾地区人员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有必要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方式,为了传承与发展闽南文化,《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产业化等方面给予扶持。围绕闽南文化的保护与规划、机制。负责收集、重点推动保护名录对象的传承与发展。对保护名录对象较为集中的区域,包括推动闽南话的传播、资料等进行整理、加强文化宣传、整理辖区内闽南文化资源等数据,《办法(草案)》规定,并从集中展示场所的功能、展示、鼓励创作以闽南话为表达形式或者体现闽南文化传统的文艺作品。鼓励研究与创作,《办法(草案)》还明确设立闽南文化管理员,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文旅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在其研究、
厦门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草案)昨提请审议
东南网10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厦门是闽南文化的发源地之一,拥有丰富的闽南文化资源,其中,集中展示场所的管理制度和进驻集中展示场所的扶持措施等方面对其进行了专门规定。《办法(草案)》规定推动多种方式开展境内外闽南文化交流与合作,翻译或出版;另一方面,